報名方式:電話報名或現場報名,首日填妥報名錶及繳交測試費200元。
報名資格:當年度滿15歲 ,男性5分鐘、女性6分鐘遊畢200公尺(捷、蛙各100公尺),擇優錄取。
救生員班:訓練時數85小時 (平日18:00~21:30,週六日08:00~17:00)。(靜水救生,海浪救生,激流救生)。
結訓測驗:結訓核發「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救生員證」、「基本救命術證明」、「國際救生總會救生員證」。
教練班:訓練時數105小時,救生員班結訓後即可報名,結訓頒發「救生教練證」及「C級游泳教練證」。
※本班特色:
本會訓練班與國際救生聯盟接軌:可申請「ILS國際救生員證」,亦可申請參加「體育署救生員檢定」。
本會訓練時數85小時:體育署規定游泳池「靜水救生」50小時外,增加「海浪救生」及「激流救生」35小時。
本會教練義務教學:不收學費,只收訓練延伸的費用,一切費用皆由學生自主管理。
檢定班規定
檢定資格:年滿18歲(未滿20歲者應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)。
訓練時數:訓練總時數50小時以上
繳交文件:
(一)填具報名錶。
(二)繳交身份證影本(並檢核正本)。
(三)繳交三個月內體格檢查證明。
(四)填具訓練契約書。
(五)繳交報名費(經錄取參加訓練者,應繳交訓練費及證照費7,000元(含教材,服裝,餐費)。
結訓測驗:結訓後由總會遴派甄審辦理測驗,及格核發「救生員訓練合格證書」及「基本救命術證明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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